2020年育红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入学”“公开招生”原则,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有质量的基础教育权利。
二、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条件:满足以下四条件之一可报名:
(1)具有盘锦市内户籍;
(2)在盘锦市实际居住,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盘锦市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
(3)在盘锦市务工随迁,法定监护人能够提供盘锦市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监护人具有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放的盘锦市居住证。
四、招生政策
军人子女入学按照《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盘锦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盘教发〔2019〕4号)执行。消防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7号)执行。
被认定为烈士或者获得国家级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就近就便自主选择、优先安排。
获得省部级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本年招生情况提高一个批次录取。
残疾儿童、孤儿可根据居住地等实际情况就近就便入学。
其他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各校招生计划分批次进行,如录取到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剩余报名学生及后续剩余批次将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入学。
第一批次录取
1.固定住房:学区片内购房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房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为直系亲属,如房主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可通过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证明与监护人关系。
2.户口簿:第一批:双台子区区域内户籍且在学区片内。
第二批:双台子区区域内户籍但在学区片外。
第三批:双台子区区域外户籍。
第二批次录取
1.固定住房:学区片内购房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日不满一年,房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为直系亲属,如房主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可通过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证明与监护人关系。
2.户口簿:第一批:双台子区区域内户籍且在学区片内。
第二批:双台子区区域内户籍但在学区片外。
第三批:双台子区区域外户籍。
第三批次录取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优先考虑可提供常住地居住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片内就读,其次考虑户口所在地等其他条件,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其分配到学位数有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五、学区片划分范围
育红社区、繁荣社区、东风社区、光明社区、南迁社区(不包括铁西小区A7#楼—A9#楼、B7#、B8#楼、D1#—D8#楼、E1#楼、福满楼南、北楼)、辽河左岸社区(五金汽配城)。
六、报名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自2020年起,市教育局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非经过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视作无效招生。学籍建立以招生平台录取结果为准。
网址:http://47.105.38.168;
手机端:盘锦微教育->政策发布->2020招生入学报名。
7月1日—7月5日家长登录平台。
7月6日—7日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初审(带相关材料:不动产证、购房协议、户口簿等)。
8月22日以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录取的小学学生入学。
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七、招生电话:3824497 王老师
双台子区育红小学
2020年6月30日